先講結論:驗光單上的 SPH、CYL、AXIS、ADD,是在描述屈光矯正需要;PD 則更接近配鏡定位資料。這些數字很重要,但看懂數字,不等於已經完成一副眼鏡的判斷。真正配鏡還要把新舊眼鏡、雙眼一起看、工作距離、鏡框位置與實際使用情境放進來。
門市裡很常有人拿著一張單子問我:
「大叔,我右眼 -3.50、散光 -1.00,軸度 180,這樣到底算嚴重嗎?」
也有人是網路查了一輪之後更緊張:
「PD 差一點是不是就一定會頭暈?AXIS 差幾度是不是眼鏡就做錯了?」
其實,驗光單最怕的不是看不懂,而是只看懂一半,就直接替自己下結論。
先認識驗光單上最常見的縮寫
OD、OS:先看清楚是哪一眼
OD 通常代表右眼,OS 代表左眼。有些表單也會直接寫 R/L。
這看起來很基本,但你在比較新舊處方時,第一件事就是先確定左右眼沒有看反。
SPH:球面度數,不只是「近視幾度」
SPH(Sphere) 是球面鏡片的屈光力,單位是屈光度 D。
- 負號常見於近視矯正,例如 -3.00D,台灣口語常說「近視 300 度」;
- 正號常見於遠視矯正,例如 +1.50D;
- 0.00、Plano 或 PL,通常表示球面度數接近零。
但有一件事很重要:SPH 不是「視力好壞分數」。一個人近視很深,矯正後視力仍可能很好;反過來,度數不深,也不代表眼睛一定沒有其他問題。
CYL:散光度數,但可能寫成正柱鏡或負柱鏡
CYL(Cylinder) 表示散光矯正的柱鏡度數。
你可能看到 -0.75、-1.50,也可能在另一份處方看到正號。這不一定代表兩家驗光結果互相矛盾,因為散光處方可以用正柱鏡或負柱鏡方式書寫,經過換算後可能代表相同的光學處方。
所以不要只看到「一家寫 +、一家寫 -」就急著判斷誰對誰錯。
AXIS:散光軸向,不是散光「多深」
AXIS(Axis) 是散光的方向,通常用 1–180° 表示。它只有在存在散光度數時才有實際意義。
AXIS 不是第二個散光度數,也不能簡化成「你往哪個方向模糊」。它描述的是散光矯正鏡片的方向資訊,必須和 CYL 一起看。
不同散光量、視力狀態與個人敏感度,對方向變化的感受也不同,所以不能看到「差 5°」或「差 10°」就直接判定一定有問題。
ADD:40 歲後很常看到的近用附加度數
ADD(Addition) 是加在遠用處方上的近用附加度數,常出現在老花、雙光或漸進多焦點相關處方。
例如 ADD +1.50D,不代表「老花就是 150 度」這麼單純。真正選擇近用或多焦點鏡片時,還要看閱讀距離、桌機距離、工作內容與你一天到底怎麼用眼。
如果你已經進入 40 歲後的工作視覺階段,可以接著看:40 歲後上班看電腦、手機越來越吃力?先把 4 種工作距離分清楚。
PD:很重要,但它比較接近「鏡片怎麼對準你」
PD(Pupillary Distance,瞳距) 是瞳孔位置相關的配鏡測量資料,常用來協助鏡片光學中心或設計位置對準實際配戴位置。
這裡我特別想拆一個常見誤會:
PD 很重要,但它不是 SPH、CYL、AXIS 那種屈光處方度數。
英國 College of Optometrists 的專業指引就把 PD 列為配鏡(dispensing)時的臉部量測,而不是屈光處方本身的一部分。
而實際配鏡時,也不只一個「總瞳距」數字。單眼瞳距、配戴高度、鏡框是否滑動、前傾角、頂點距離等,在不同鏡片設計與度數下都可能需要一起考量。
為什麼「電腦驗光單」不能直接當最後配鏡處方?
很多人坐上機器,幾秒鐘印出一張數字,就以為驗光已經完成。
其實自動驗光可以提供很有價值的客觀起始資料,但它比較像:
「先告訴驗光師,大概從哪裡開始找。」
真正的主觀驗光,還會透過你的回答進一步確認球面度數、散光度數與方向。有需要時,也會把新舊眼鏡、雙眼平衡、主要使用距離與實際需求一起納入。
所以「機器印出 -4.00」和「最後配鏡就是 -4.00」,中間不能直接畫等號。
一個比較完整的成人配鏡驗光,通常在做什麼?
不同驗光所、不同個案與不同需求,流程不會完全一樣,但一般成人配鏡可以把概念拆成下面幾層:
1. 先問你怎麼用眼,而不是先問你要哪一牌鏡片
- 舊眼鏡戴多久?
- 看遠、看電腦、看手機,哪個距離最困擾?
- 晚上開車有沒有眩光或看不清楚?
- 換眼鏡後才不舒服,還是原本就有症狀?
- 工作是否長時間固定在某一個距離?
因為同一組屈光度數,放進不同生活裡,配鏡選擇可能完全不同。
2. 客觀屈光測量:先取得起始資料
自動驗光、檢影等客觀測量,可以協助了解目前可能的屈光狀態,但通常不應只靠單一機器數字決定最後處方。
3. 主觀驗光:不是一直追求「越黑越清楚」
主觀驗光會逐步比較不同球面、散光量與軸向,找出適合的矯正結果。
這裡的目標不是無限加深度數,而是取得有意義的視覺改善,同時考量穩定度與實際需求。
4. 雙眼一起看:單眼都清楚,不代表雙眼一定舒服
有些人單眼測起來都很清楚,但兩眼一起看卻覺得拉扯、容易累,或新舊眼鏡差異太大。
因此視情況可能需要比較雙眼共同使用時的感受,而不是只把右眼數字+左眼數字拼起來就結束。
5. 試戴與生活距離確認
特別是度數變化較大、第一次配多焦點、工作距離特殊或曾有新眼鏡不舒服經驗的人,我會更在意:
- 站起來、走動時的空間感;
- 實際看手機、文件、桌機的距離;
- 和舊眼鏡相比,到底改變了什麼。
如果你正好是「新眼鏡看得到,但就是怪怪的」,可以接著看:新眼鏡看得清楚卻戴不舒服?先排查這 6 類問題。
拿到驗光單後,最不建議做的 4 件事
- 看到 SPH 變深 0.25D,就直接認定近視惡化。
一次測量的差異要放回當天狀態、測量方法與實際視覺表現一起看。 - 看到 AXIS 不一樣,就直接說眼鏡做錯。
軸向要和散光度數、書寫方式、主觀結果與實際鏡片一起確認。 - 拿眼鏡處方直接自己換算隱形眼鏡。
隱形眼鏡還牽涉頂點距離、鏡片設計、角膜與鏡片配適等因素,不是單純照抄數字。 - 只問「哪個數字最準」,不講自己每天怎麼看。
配鏡不是數學考卷。真正要解決的是你在生活裡看得清不清楚、穩不穩、累不累。
在台灣,哪些驗光專業界線你也應該知道?
依《驗光人員法》第 12 條,驗光師可執行非侵入性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;但未滿 6 歲兒童不得由驗光人員驗光。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則有眼科醫師指導等規範。
《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》第 6 條進一步規定,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第一次驗光及配鏡,應先由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,驗光人員始得為之。
另外,《驗光人員法》第 13 條也規定,驗光人員執行業務應製作紀錄;如果當事人要求,應提供驗光結果報告並簽名或蓋章。
所以如果你今天做完驗光,想把結果留存、回去和舊資料比較,可以直接提出要求。
而如果驗光過程發現視力無法矯正至正常,依現行法規應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。驗光與眼科診斷的角色,本來就不是互相取代。
那一張驗光單,到底應該怎麼看?
我會建議你不要只問:
「我到底近視幾度?」
而是改問這 5 個問題:
- 這次和我原本眼鏡相比,真正改變的是什麼?
- 是 SPH 變了,還是 CYL/AXIS 有調整?
- 這個改變,對我平常最常看的距離有什麼意義?
- PD、配戴高度與鏡框位置,最後會怎麼量?
- 如果新眼鏡戴不舒服,我回來時要重新檢查哪些東西?
如果你的下一個問題是「那我有一副以前很好戴的舊眼鏡,能不能直接照它的度數做新的?」可以接著看:拿舊眼鏡度數可以直接配新的嗎?先看懂你其實複製了什麼。
真正重要的不是「把驗光單背起來」。
而是知道哪些數字描述屈光、哪些資料用來配鏡定位、哪些需要放回雙眼與生活情境裡判斷。這樣你拿到一張單子時,就不會只剩下「度數變深了沒有」這一個問題。
常見問題
Q1:SPH -3.00 就是近視 300 度嗎?
台灣日常口語通常會這樣說,專業記錄則是 -3.00D。實際處方還要一起看 CYL、AXIS,以及左右眼資料。
Q2:CYL 有正號、有負號,是不是其中一家驗錯?
不一定。散光處方可以用正柱鏡或負柱鏡方式記錄,兩種寫法可透過轉換表示相同的光學處方,所以不能只看正負號判斷。
Q3:AXIS 差 5° 就一定會頭暈嗎?
不能這樣直接判斷。實際感受和散光量、視力狀態、處方改變幅度與個人敏感度都有關,需要看完整處方與配戴情況。
Q4:PD 是不是驗光處方的一部分?
PD 是非常重要的配鏡定位資料,但它和 SPH、CYL、AXIS 的角色不同。專業指引通常把 PD 視為 dispensing/配鏡量測的一部分,而非屈光處方本身。
Q5:可以要求驗光所把結果給我嗎?
依台灣《驗光人員法》第 13 條,驗光人員應製作紀錄,並應依當事人要求提供驗光結果報告及簽名或蓋章。
Q6:電腦驗光印出來的數字,可以直接拿去做眼鏡嗎?
不建議只把自動驗光數字當成最後配鏡處方。它可以是重要起點,但通常還需要主觀驗光與實際需求判斷。
參考資料
- EyeWiki / American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:Lensometry、Retinoscopy、Cross-Cylinder Technique。
- College of Optometrists:Prescribing spectacles;Pupillary distance (PD)。
- 《驗光人員法》第 12、13 條。
- 《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》第 6 條,行政院公報/衛生福利部。
專業提醒:本文是一般驗光與配鏡資訊,不用來替個人做眼疾診斷。若有突然視力下降、眼痛、複視、明顯畏光、閃光飛蚊突然增加或視野異常,應優先接受眼科評估。
我是目鏡大叔-李錫彥,驗光師,也是自己的眼鏡・自己的驗光所負責人。
我比較在意的不是先問你想買哪片鏡片,而是先把你每天到底怎麼看、哪裡看得不舒服說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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